消费投拆电话:7181891 |
政务监督电话:71817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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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之窗 |
滦县工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:张正 |
局长(党组书记)职责
工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,有局长主持全面工作,并向市局和县委,县政府报告工作。
一. 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国家的法律法规,上级的指示及县局的决定和决议。
二. 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,加强自身修养,不断提高驾驭全局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。
三. 廉洁自律,坚持原则,坚持民主集中制,处事公道,团结班子成员完成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四. 局长对全局工作负总责,主持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,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,局长不在时,可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。
五. 局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,对副局长分管的工作进行分工和调整。
六. 局长对科所长负有领导,培养,考察,批评,教育和使用的责任,对全系统的队伍建设负责。
七. 局长对全局工作中发生的重大失误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。
八. 完成市局和县委,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局长的管理职能
主抓全面工作,分管财务装备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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