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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之窗
 

副局长:高文科

副局长职责

副局长在局党组书记,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一.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国家的法律法规,上级的指示和县局的决定和决议。
二. 加强政治理论及 业务知识的学习,加强自身修养,不断提高组织领导能力。
三. 按工作分工,对分管工作负责,并就重大问题向局长请示汇报工作。
四. 廉洁自律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从全局利益出发,不护短,不搞小宗派。
五. 按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在对分管工作负责的同时,还要对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,廉政建设,纪律作风建设等项工作负责。
六. 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发生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七.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副局长的管理职能

分管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、注册登记科、私营个体协会;分包滦州工商所、茨榆坨工商所、响堂工商所、油榨工商所。

 
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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