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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经纪人的现状思考
www.lxgsj.net 日期:2006-9-10 14:24:37 新闻来源:本站 作者: 新闻阅读次数:
农村经纪人的现状思考
经纪人作为产品流通中介,一般而言头脑比较灵活,有知识、有信誉,掌握信息,了解市场,也理应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,但农民们往往对其褒贬不一。即使抛开传统的“重农轻商”思想,“二道贩子”、“掮客”等称谓也能反映出其不太正面的形象。同时,政府部门也往往对其“将信将疑”。
据相关部门统计,四川省有农村经纪人107500余人,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30余个,各类经纪协会820多个,但其中60%以上没有国家认可的经纪人资格。而据笔者的调查,无证经纪人还不止这个比例。经纪人主体资格缺失容易导致下列问题:(1)交易不安全。无论是农民与经纪人、经纪人与市场方,一旦发生诚信缺失,力量小的一方很难获得及时的救济。(2)管理不到位。在2005年“人感染猪链球菌”的公共卫生事件中,为防止病死猪肉传播,政府及各部门直接上农户家清查、到农贸市场封堵,花了很大气力。但由于经纪人环节相关信息短缺,对流通领域中间环节的监管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。(3)国家规费容易跑冒滴漏。不抓住经纪人及经济组织环节,而仅仅在动态交易现场收取国家规费,由于人员缺少及人为因素等,既做不到应收尽收,也对本辖区的经济总量缺乏掌握。
经纪人在与农民交易中或许处于优势地位,与各行政部门互动中或许有规避管理的动机和行为,但在市场经济中并不能上下通吃,甚至处于相对劣势地位。其主要表现为:(1)规模小,在与需求方的博弈中话语权不够,在利益链中只占很小的份额,不利于扩大再生产。(2)资金少,起不到“一个经纪人带动一个村”、“一个经纪人带动一个产品”的作用。(3)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及手段不够,往往引起“雪崩效应”。经纪人在自身遭受损失后,便将其转嫁到农民身上(在代购代销环节尤其明显),出现倒账、赖账、逃账等,不利于社会稳定。在内江市东兴区高梁镇,今年便出现了一起经纪人赊销生猪上万元最后逃账的案例。
就工商部门而言,今后可着重引导成立农村经纪人组织和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。其中,既可以按照产品成立专业协会,也可以按照行政区域成立区域性组织,以便于从“纵”、“横”两方面发挥作用。简单而言,专业性的协会主要负责扩大流通,区域性组织则承接原来属于基层政府的指导农民生产什么、怎么卖等职能,从而让基层政府职能归位,专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。
工商部门在发展农村经纪人及农村经济组织工作中,一定要把自身与经纪人及经济组织、协会职能分开,不越俎代庖。应遵守《行政许可法》第十三条第三款,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,不设行政许可。同时,要把自身与基层政府职能分开,即不能逾越专属于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,而应专注于本部门职责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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