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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所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
www.lxgsj.net 日期:2006-9-19 11:25:35 新闻来源:本站 作者: 新闻阅读次数:
(六)自由裁量不公正。有的办案人员或个别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,凭感觉、凭关系、凭态度作为裁量标准,而不是以违法事实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依据。同一类型的案件,经营一年和经营几天的处罚相同,出现“时轻时重”的现象。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,老实交待的往往吃亏,从而未能较好的体现“教育与处罚相结合”、“过罚相当”的原则。
(七)违法主体不清楚。(1)必须核实谁是当事人,否则处罚主体错误。要查清营业执照性质;无照经营的查清经营单位投资来源,是国有、集体、还是个人出资以及合伙经营。(2)现场检查、调查询问,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(企业负责人)不到场的未记录在卷,非当事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字的,未注明身份情况及与当事人的关系;
(八)适用法律不准确。当违法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需要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定性时,办案人员往往先考虑哪个法条罚款数额多便引用哪部法律、法规,并不是准确地选择所适用的法律,造成定性不准确,处罚不当。
(九)办案程序不合法。(1)办案文书法定的自然时间顺序先后颠倒。如:先询问、调查取证、采取强制措施,后立案审批;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,后下达告知书等。(2)不告知当事人陈述、申辨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。(3)先下达告知书,后经局长审批;先开据罚没收据,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二、解决问题的对策
(一)思想认识再提高。目前,一些办案人员思想上存在“追求办案数量及罚没款金额,忽视办案质量”、“只要处罚结果正确,程序是否合法无关紧要”、“违反程序规定不算违法”、“只要收集到证据,手段在所不惜”、“大案局里办、小案所里办”等错误认识,这些想法和做法损害了工商执法办案的权威和形象,一定要坚决纠正。要切实树立依法行政、文明执法的意识,加强责任心,严格按照法律、法规授予的权限,切实履行好职责。同时,上级局要帮助基层办案人员拓展办案领域,走出只对个体工商户监管的思维模式,逐渐向商标、广告、商品质量、不正当竞争等办案领域拓宽。
(二)综合素质再加强。(1)加强政治学习。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、建设法治工商的总体要求,不断加强政治学习,提高政治觉悟,坚定政治信念,树立做人民公仆、廉洁自律的思想和道德品质。(2)加强业务培训。集中组织基层工商所法制员、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,针对不同的对象,培训不同内容,学习与工商行政执法相关的公共法律、专业法律,重点学习公司法、外资企业法、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、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、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、反不正当竞争法、广告法、商标法、广告管理条例、商标法实施条例、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产品质量法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。(3)开展案例研讨活动。对一些针对性比较强,所里未曾办理过的案子,聘请权威人士,就案说法,以实际案例为范本,进行解剖和分析,使办案人员在较短的时间里掌握办案技巧,熟悉法律法规,增长实际操作的法律素养。此外,交流探讨一些疑难案例,对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进行“通报亮相”,指出问题和错误所在,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工作。(4)实行跟班办案制度。针对执法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,各基层所、队办案力量分布不均的现状,抽调各单位业务骨干到办案先进单位,与办案人员共同深入现场“跟班办案”,通过实地巡查、取证,参与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,了解以往未涉足的办案领域和应适用的法律法规,掌握办案技巧,积累办案经验。通过一段时间的“特殊培训”,使这些人员办案知识得到充实,回到本单位后,充分发挥学习的优势,在实际办案工作中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,把基层所办案的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。
(三)考核力度再加大。严格遵守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程序暂行规定》、《工商所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强化执法监督,规范各项执法行为。一要加大执法监督考核力度,与各基层执法单位签订《行政执法责任状》,依照“双错追究办法”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。二要加大案件核审力度,把重点放在案件核审这个环节上,核审法律法规的适用,核审执法办案程序,努力实现结案率100%,无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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